第99章 画眉(1/4)

黑暗中,几声乐器拨弹出来的歌曲前奏传来,那声音有力又不刺耳,就像打破黑暗的第一束光,突然出现让人惊,但更多的是喜。

那是电吉他的声音。

作为开场曲,最开始的时候一定得先把场子暖起来,所以黎明选择用电吉他弹唱一首快歌。

——一首她专辑里的摇滚。

因为电的介入,被磁化的吉他弦震动发出的声音很好的将那种激烈的感觉从弦间指缝传给群唱的观众。

燃歌劲曲,最能也最轻易调动观众的情绪。

这是很多演唱会的老套路,很多资深歌迷刚才在大屏上看见黎明那一身朋克风的衣服就猜到她的第一首歌是节奏比较快比较激烈的歌了。

但是毫不例外,一旦沾上黎明两个字,那表演必定是惊艳的。

台上的人唱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台下人就已经开口跪了。

黎明优秀的音色真真算是老天赏饭吃,区别于那些千篇一律的声音,极其有辨识度。

就算撇去得天独厚的声音条件,她还有强到可怕的实力。

总是轻而易举就将那些他人吃出吃奶的劲也唱不上去的、能把人耳膜震碎的高音爬上去。

怒音,高低音之间自然地转换,完全不存在压力。

说道实力,这时候又不得不提一下那些阴谋家们的百万修音论了。

气息稳得一批,真假音各种技巧……

这些你用修音修一个?

懂音乐的在场下已经跪了,不懂音乐那些玩玩道道的脑子里只有两个字,那就是——

好!听!

台上的人全情投入。

而场下也早已经沸腾。

五万人跟着音乐、跟着歌声尖叫、发泄、兴奋,每个人像磕了药似的蹦着、跳着。场地很大,但是五万个人挤在里面,人和人之间的间距总归还是小的,人们在欢呼随音乐摆动的时候会不可避免蹭到、撞到身旁的人,但是根本没有人会去顾及这些。

台上的表演,他们一秒钟都不想错过。

很难想象一首歌而已,就能让这么多人为之疯狂,为之忘了今夕何夕。

但是音乐,就是有着这样独一无二的魅力。

如果有人问黎明live和专辑精录有区别吗?

很多人会选择回答:有!

区别就是,现场更好听。

整个场子嗨爆了,此刻所有人脑子里只有狂欢盛宴。

荧光棒随着人海一起晃动,红红绿绿的灯光下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疯狂和放肆的快意。

黎明的头发在《丧尸王朝》杀青之后又长长了一点,但还是很短,刚刚到下巴的位置,她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晃动会向前散落,遮住眼睛和半边脸,加上她人又身高体长的,衣服也是男女皆可的黑色炫酷风。

大老远看过去,就是一个日系酷哥,分分钟把女歌迷掰弯的那种。

底下尖叫声不断。

“啊啊啊啊!姐姐太飒了!我没了,我的命今天交代在这里了!”

“黎明老公我爱你啊啊啊!”

“……”

萧令坐在观众席里,听着周围一声又一声的尖叫声,沉浸在黑暗中沉默着。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疯狂,只很安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但是他的目光从来没有间断追寻台上的人,像飞蛾对光的执着一样,死死缠绕,一刻都不肯放松。

他的月月在发光,可是飞蛾却不止他一个。

台下有五万个人,外面还有很多很多数不清的人都是飞蛾,他们都爱她,为她疯狂,朝着她这束光飞着。

她越是优秀,他越是骄傲、也越是害怕。

害怕的根源来自想要霸占光源的贪欲和在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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