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若得我命皆由我,方能火里种金莲!(2/3)

良久,秦风的喉咙中,发出了一声畅快的感叹。

他的肤色,也从难以忍受高温呈现的涨红,逐渐恢复如常。

不!

比之间的肌肤光泽,更加清透。

“若得我命皆由我!”

“方能火里种金莲!”

熊熊火焰当中,传来了秦风的一声畅快高吟!

“怎么回事?!”

本来正在嘲讽秦风的那几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这是什么情况?

秦风不是应该,死的透透的了吗?

不应该啊!

在少主的绝技下,没有理由活着走出来!

火焰,因为烛九力量的薄弱,渐渐开始无法维持,逐渐消散。

秦风依旧站在原地,毫发无伤。

而且不光如此,似乎还在借助金瞳离火的力量,用来淬体!

不然,没有第二个理由来解释,秦风此刻身上的异变!

通身每一寸暴露在外的肌肤,都闪烁着陶瓷般的光辉,透彻清亮,熠熠生辉,反射着地面残存火焰的红光。

“秦……”

沐红裳不可置信地看着秦风,一时间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沐红裳记得,秦风身为中原人,肤色却不像是大多中原人那般洁白。

身上露出的肌肤,手上,胳膊上,几乎都隐约可见不少的伤疤。

可现在,秦风露出的小臂,光滑的近乎透明,上面青紫色的血管隐约可见,没有半点疤痕!

没错!秦风,正是借用了烛九的离火金瞳,趁机淬体。

秦风的境界,虽然因为抽出了一半的骨髓而跌落,但毕竟也曾经是宗师巅峰级别的人物。

论实力,不过是没有参加江湖评比,也足够屹立于龙榜前三!

如果是宗师级别的人,展出离火金瞳这种神通,秦风说不定真的会因为嫌麻烦,而躲闪这些火焰。

然而,烛九不过区区一个半步宗师。

想要伤了他,还差点意思!

不,不光是差点意思。

不但伤不到他,还正好被他拿来利用,进行淬体!

“怎么可能?!”

烛九不可思议地大吼了一声!

这离火金瞳神通的厉害,无论离火寨的随从们,围观了他施展多少次,终归他本人才是最清楚的!

就算一般的宗师强者,也不能硬抗这离火金瞳的伤害!

可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小子,不但接了下来,毫发无伤,甚至……

甚至,还拿他的火焰,进行对自己肉体的淬炼!

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离火寨少主烛九,半步宗师,使出了在外面传的神乎其神的绝技神通,离火金瞳。

只为对付一个小小的暗劲巅峰。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

暗劲巅峰的对手,在他烛九面前,毫发无伤。

甚至还反过来,用烛九的金瞳离火进行淬体。

这种事情若是传出去……

不光光是烛九一个人,会沦为西南苗疆的笑柄。

包括离火寨,也会在七十二寨当中,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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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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